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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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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

* 来源 : * 作者 : 余姚离婚律师

某律师事务所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一年后,该案再审。该所的下列哪一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2014-1-48)

A.在代理原告案件时,拒绝与该案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B.在拒绝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承诺可在其他案件中为其代理 

C.得知该案再审后,主动与原告张某联系

D.张某表示再审不委托该所,该所遂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答案]D

[解析]律所接受委托前,应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定。律师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主动提出回避。律所或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可见,A项做法正确。B项中只是承诺可在“其他案件中”代理被告,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正确。律师承办业务,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实现办理进展情况;需要变更委托事项、权限的,需要征得委托人同意和授权;对于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难、风险,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向律所报告。C项中,对于案件出现的新的进展,律师积极与委托人联系,明显正确。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处理中不得再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