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婚前出轨离婚时财产会不会少分
* 来源 : * 作者 : 余姚离婚律师
1方婚前出轨离婚时财产会不会少分
如果出轨1方的情形,符合婚姻法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且该情形导致离婚,另1方为无过错方,那么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之中,提出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会被人民法院判令少分或不分,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体现过出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则由其个人财产继续补充承担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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